时间:2024-09-30 16:16:23
文章来源:小顶网(www.xiaodingwang.com)
现在电信诈骗猖狂网络信息在危机管理中的重要性,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随时感觉自己的信息早已被出卖,而个人信息安全涉及到网络信息在危机管理中的重要性我们大家的隐私权和安全感,要想切断公民信息泄露的利益链,在追查的同时更关键的是要抓源头、铲除内鬼。
小顶网表示,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其所滋生的侵害事件不断发生。今年暑假,震惊全国的“徐玉玉案”等一系列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后,个人信息安全再次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
个人信息获取、存储和利用的环节众多,线下和线上传播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追本溯源成本高,发现、查处难度大,处罚、赔偿力度小,这使贩卖及非法使用个人信息黑灰色产业链有了巨大的投机空间,相关地下黑色产业链粗略估计已有近百亿元的市场规模,有几十万黑客、黑广告商、黑中介及诈骗团伙从中谋取暴利。
个人信息安全涉及到每一个人的隐私权和安全感。从法律上看,非法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众信息属于刑法修正案所规范的犯罪行为。但是,刑罚属于事后救济,而事前的预防显然比事后的救济更重要。因为像个人隐私等信息泄露所造成的后果,一旦泄露就不是“隐私”了。假若个别人因隐私泄露而自杀或精神失常江南体育app,纵然追究了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因个人信息泄漏所造成的后果还是无可挽回。所以,应该适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了,也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个人信息管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并针对采集个人信息的范围进一步明确,才能建构起个人信息的“安全栅栏”江南体育官网。
个人信息一次又一次地被泄露,并诱发了一起又一起严重的社会事件。徐玉玉就是因为个人信息泄漏被诈骗致死的,徐玉玉用生命的代价昭示亟待通过立法给个人信息加一把“安全锁”。除了刑事制裁,不但要在民法典中确定个人信息权,还要在侵权责任法中增设个人信息权救济条款。其中,完善的救济权是给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一把“保险锁”。从法律的角度看,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这是法学界公认的原则。
当然,要切断公民信息泄露的利益链,追查源流的同时关键在于抓源头、铲除“内鬼”。从司法实践看,目前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中,很多信息的泄露都与合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权的单位有关。或者说,一些公权力单位在管理或者使用公民信息中存在渎职失职行为。如果此类信息安全行为听之任之,或者熟视无睹,这必然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从国外的个人信息保护实践看, 应通过立法赋予公民要求相关机构删除有关他们个人数据,以及阻止个人数据进一步传播的权利。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希望这一点能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得以体现。(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